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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xdflx.com  更新时间:  2016-07-16 04:29:00

  专家答疑

  在会议的自由讨论环节,受邀的行业各方及企业负责人根据各自的背景和对政策理解,提出了一些问题,参与政策制定的专家对此给予了解答。

  ●国家卫生计生委远程医疗管理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卢清君:医疗数据的开发和使用,起点在医生。目前,我们面临两个问题,一个是工作便利问题,一个是利益分配问题。如果医务人员通过信息化、大数据,看不到对他的保护和好处,但预测到有可能对他带来的风险,那么他们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就会大打折扣。医院的顾虑同样如此,电子病历一旦开放,整个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如何处理?如果出现医疗安全问题,带来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及恶性竞争怎么办?

  专家:健康医疗数据不管怎么用、怎么规范、怎么促进,核心是让医生有积极性。在制定规则和应用过程中,不管是哪一级的开发,必须要照顾到医生本人的利益和他的顾虑。虽然大家有所顾虑,但要用分享经济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用新的过程、理念、机制和规则,来营造一个共赢的局面。让每个参与的环节、人、企业,在付出的同时也有收获。

  所以,在写病历这个环节就要给医生激励;进了电子病历数据库,如果病历引用率比较高,还可以按照权重和系数分享应用过程中的收益;当病历进入科研环节,一定要给医生署名权。解决知识产权问题是保护医生和企业的核心问题。政府的想法是,在招标过程中,企业必须列专利清单、标准清单,作为竞标的重要参考。同时,在数据共享的时候注意留出空间,数据共享是为了给研究环节和改进环节提供依据,不要作为医疗责任的评判因素。

  ●医渡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CEO孙喆:我国缺少对于系统规范的认证,大数据应用产业很容易堕入竞价不竞质的恶性竞争。对此,政府在规范引导方面是否有政策设计?

  专家:下一步,国家将出台行业标准和相关政策,对卫生信息标准方面进行改革。标准说到底也是一种认证体系。标准体系的建立需要企业执行方、学术方和政府监管方一起来制定推广。比如,有关协会正在鼓励和组织行业内大企业出台企业标准,然后行政部门来推动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融合统一。企业如果有核心技术可以把它作为标准提出来,纳入到行业里;纳不到行业里先做企业标准,之后再通过招投标或者应用过程推广,然后再进入团体标准,以行业学协会的名义公布,公布之后大家做遴选,最后成熟的就进入行业标准。

  在医疗数据使用和开发方面,政府和行业都需要有规则,特别是监管规则、合作规则和创造规则。作为企业需要注意,一方面一定要让医务人员和医院参与修正,让医生和医院有获得感;另外,企业使用的数据应该是公开开放的数据和经过授权的数据,不要触及禁止使用的数据,相关的分类分级分域在一些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健康报移动健康研究院副秘书长张昊:数据是战略资源,它的安全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目前有许多做医院和区域卫生信息化的公司利用做项目的便利把大量数据抓在自己手里,并且将其转化为盈利点。对此,现有法律是否有约束性规定?

  专家: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发布的《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对卫生计生部门,包括卫生计生服务机构,采集、使用、管理、存储人口健康信息有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是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收集到的信息数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授权谁负责的原则使用。运营商不经过医院授权不允许从医院拿数据。此外,数据安全的红线还包括不允许在境外存储。下一步,我国还要制定居民健康信息服务管理条例,明确这些数据的法律地位、监管和使用规范。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闵栋:此次发布的《意见》,主要关注的是医疗大数据、医疗信息的应用发展。健康数据关系到生命的全周期,还应该包括看病之前的数据,如体检数据、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可穿戴设备测量的数据等。如何看待这些数据的采集和应用?

  专家:体检中心包括可穿戴这一块,从职能上来讲,国家卫生计生委目前没有涉及。这个到底怎么管,国家也在做前期的摸底和调研,未来有可能更多地通过规范数据的采集和使用来进行管理。在应用环节,可能还是要将平台规范化,让老百姓知道,接入政府统一的公共健康平台的数据,安全性是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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