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卖淫1165次 男友劝其卖淫
www.xdflx.com 更新时间:
2016-06-20 10:48:00
才16岁的年纪,女子卖淫1165次,实在令人震惊。令人无语的是,这个女子卖淫1165次,并非为了自己,竟然是为了男友。如果这个男友真的爱女子,又怎么可能舍得让女子去卖淫呢!既然男友都不爱自己,女子为他去卖淫,不值得!
首先,卖淫是犯法的,女子卖淫1165次,严重触犯法律,难逃法律制裁;其次,卖淫伤身体,万一染上性病,或者遭遇变态的嫖客,十分危险;最后,卖淫违背道德,令自己形象受损。这个女子为了男友,走上一条不归之路,实在愚蠢。
那么,女子是怎么被男友哄去卖淫的?我们看看详细新闻:高姓男子为满足自己物质需求,竟将16岁女友推入火坑卖淫,1年间共性交易1165次,检方今天将这名吃软饭的高男起诉。
台中地检署起诉书指出,现年21岁高男2年前与未成年女友同居,2人因无力负担在外租屋的房租、水电及生活等开销。高男经友人介绍而结识应召站经纪人范男、卓女,并向范、卓2人表达女友想从事性交易,希望能在短时间存到200万元(新台币,下同)。
女子卖淫期间,曾向高男透露不愿再卖淫,高男竟说这样2人会分开,女子为了继续与高男交往,只得隐忍继续。
去年年底,警方接获检举,破获范、卓等人卖淫集团,并在集团帐册中发现女子自2013年12月起至2014年12月共接客1162次,高男与女友至少赚得244万元。不过,女子卖淫赚得的皮肉钱,却被用来供高男买跑车、修车、缴交罚单费用,存折中仅存9万多元。
检察官认为,高男不思从事正当工作维持与女友生计,竟将女友推入火坑卖淫,将女友当做生财工具,犯行恶劣,且犯后否认犯罪,态度不佳,依违反相关条例将他起诉,并请求法官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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